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1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130234944號
速別: 普通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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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課表寒假班 (1130234944_ATTACH1.pdf)
主旨:本府委請太昌國小辦理花蓮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計畫-「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B級加強培訓班」實施計畫,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07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78505A 號 令號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本土教育補助要點」及「花蓮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 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協助本縣閩南語現職教師及縣內民眾通過閩南語語言認證。
(二)加強本縣閩南語現職教師參加語言認證之輔導與經驗交流。
(三)增進本縣現職教師參加、指導語文競賽之專業素養。
(四)推展本縣優質之本土語言教學環境及內容。
(五)推動本縣本土語言教學活動,增進閩南語現職教師之本土語言知能。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花蓮縣太昌國民小學
四、實施辦法:
(一)參加對象及人數:花蓮縣各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合計共 30人。(貴校如未有儲備教師-通過閩南語中高級認證,請派員參加培訓)
(二)研習時間及地點:
1、地點:花蓮縣太昌國民小學
2、日期:2024/12/1(日)至 2025/1/5(日)(寒假班)
(三)研習課程:(如附件)
(四)參加研習教師給予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者,依縣府核定文號核予研習時數 35小時。
(五)報名方式: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課程代碼:4771740報名。
(六)依報名順序錄取,額滿為止,錄取名單請自行上網瀏覽。
(七)有關本研習相關之疑問,請洽:太昌國小李采綾主任,電話:8571746*101
(八)本研習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餐具、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