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2月14日
發文字號:蓮文推字第1120013780號
主旨: | 檢送本局「113年推廣生活美學教育活動」簡章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為促進中、小學校學生及學齡前幼童參與本縣優質藝文展演活動,深度認識在地文化,俾使文化向下札根、提升藝文參與人口,增進學生美學及文化涵養,特制定本簡章,鼓勵學校辦理生活美學推廣教育活動。 |
二、 | 旨案即日起開始受理申請至經費用罄為止,歡迎各校函送申請表報名參加,相關內容請見簡章(如附件)或至花蓮縣文化局官網查詢(官網路徑:首頁/便民服務/補助資訊)。 |
link to http://eschool.hlc.edu.tw/web-set_week_ilc/rest/service/view/public/SWlYZDJjZzNUc1owenh4QU9UOGJmUT09 \ | link to https://www.myups.hlc.edu.tw/modules/tadnews/page.php?ncsn=43&nsn=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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