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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4學年度「客語生活學校」及「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等計畫與線上說明會,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發文字號:府教課字第1140092163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4學年度校園客語教學補助計畫申辦說明會 (1140092163_ATTACH1.pdf)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114學年度「客語生活學校」及「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等計畫與線上說明會,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客委會114年5月7日客會語字第1146700334號函辦 理。
二、為利申請單位瞭解旨揭計畫推動重點與補助申請,訂於114 年5月14日(三)下午14時至16時,在客委會視訊第3間會議室辦理計畫說明會(https://hakka3.webex.com/meet/hakka),請貴單位惠予參與人員公假。
三、請申請學校(園)至少派1名代表出席,議程如附件,各補助計畫資料及附件請至客委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hakka.gov.tw)/首頁/資訊公開/下載區查閱。
四、報名方式:為掌握出席人數,請於google表單報名:
https://forms.gle/cpkQsVJCJPEyzLdD6
五、前揭補助計畫,請申請學校(園)於114年6月15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以學校為單位,依據上揭要點逕上客委會客語生活學校教學資訊中心系統(網址:https://school.hakka.gov.tw)填寫申請計畫(含計畫書、申請表、經費概算表及聲明書)並列印及核章後,將紙本核章計畫書等相關表件請於114年6月25日前送至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業務承辦張義村。
六、計畫補助經費請納入地方政府預算辦理,且不得與其他同性質補助款重複請領,如查有偽造不實之情事,應負法律責任,並撤銷補助,追繳已請領之補助款項。
七、各計畫聯絡窗口:
(一)客語生活學校計畫,聯絡人:范科員雅婷,電話:02-8995-6988轉553
(二)客語結合十二年國教校訂課程計畫,聯絡人:林約僱人員嘉玲,電話:02- 8995-6988轉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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