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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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文者:花蓮縣萬榮鄉馬遠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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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1月21日 | 
| 發文字號: | 府教課字第1140016893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第65屆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中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推薦名單空白表 (376550000A_1140016893_ATTACH1.odt) | 
| 主旨: | 轉知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第65屆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遴聘中小學教師評審委員,請有意願且符合資格老師於(114)年2月5日前將推薦表送本府辦理推薦事宜,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4年1月20日科實字第11402000420號函辦理。 | 
| 二、 | 考量利益衝突迴避並兼顧委員聘任之彈性需求下,酌修第肆點第六款第一目之二及之四。惟若個人有指導或提供諮詢之參展作品進入全國科展時,即未掛名指導教師,亦應主動向主辦單位說明並迴避。 | 
| 三、 | 相關資格如下: | 
| (一) | 任教於中小學校之合格專任教師,且曾指導學生進入全國科學展覽會累計3屆以上者。 | 
| (二) | 當屆已任地方科學展覽會之評審人員,不得重複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 | 
| (三) | 當屆曾指導學生參與地方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之評審委員。 | 
| (四) | 當屆有同校作品參加全國科學展覽會之教師,不得擔任全國科學展覽會該作品同組同科之評審委員。 | 
| 四、 | 檢附推薦名單空白表格1份,並於本(114)年2月5日前函送本府,逾時視同放棄推薦。 | 
| 正本: | 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 | 
|  link to http://eschool.hlc.edu.tw/web-set_week_ilc/rest/service/view/public/SWlYZDJjZzNUc1owenh4QU9UOGJmUT09 \ |  link to https://www.myups.hlc.edu.tw/modules/tadnews/page.php?ncsn=43&nsn=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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