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函 |
地址:97001花蓮市府前路17號 承辦人:張文憶 電話:8462860#275 電子信箱:te3921@hlc.edu.tw |
受文者:花蓮縣萬榮鄉馬遠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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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1月11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終字第113022282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杏壇芬芳獎評選資料被推薦人團體自主檢核及推薦單位複核表、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來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 (376550000A_1130222823_ATTACH1.pdf、376550000A_1130222823_ATTACH2.pdf、376550000A_1130222823_ATTACH3.pdf) |
主旨: | 函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杏壇芬芳獎評選及表揚實施計畫」、資料薦送自主檢核表及推薦表各1份,惠請各校踴躍推薦,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7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135901230號函辦理。 |
二、 | 114年杏壇芬芳獎評選暨表揚推薦,本府收件日期自113年即日起至114年2月1日止,請依上揭計畫內之推薦資格、方式及程序,踴躍推薦。 |
正本: | 花蓮縣私立海星國民小學、國立東華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中-小學、本縣各公立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花蓮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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