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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導 呂國良 - 溫馨提醒 | 2024-07-22 | 點閱數: 256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9日臺教師(三)字第1130069495號函暨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辦理。

二、教育部為提供初任教師完善輔導支持體系,協助其適應教師生涯及精進教學,辦理「113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初任教師三年內具參加教育部辦理旨揭計畫之義務。學校需針對每 1 名初任教師遴派 1 名薪傳教師隨時提供諮詢輔導至少 1 年。

三、教育部「113年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規劃1日共同線上課程及2日實體課程相關說明如下(課程表詳如附件1):
(一)研習對象:113學年度全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首次獲聘為正式教師者(以下稱「初任教師」務必參加)。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依意願參加,相關證明資料免備文寄送教育處課發中心。
1、再任之公立學校正式教師者。
2、具備公立學校代理教師年資5年以上資歷者。
3、具備私立學校正式教師年資5年以上資歷者。


(二)本府初任教師參與旨揭計畫研習時間及地點:
1、共同線上課程(全臺各教育階段):113年8月5日(星期一),Webex同步線上研習,各課程連結詳如附件1課程表。
2、實體課程:
(1)國小及幼教初任教師:113年8月7日(星期三)至8月8日(星期四),假國立臺灣大學辦理。
(2)國中初任教師:113年8月12日(星期一)至8月13日(星期二),假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辦理。
3、報名期間:自113年7月16日(星期二)至113年7月31日(星期三)止。
4、請至「113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網站(以下簡稱初任教師網站)」,點選「報名」,即可填寫個人資料及進行選課,網站連結如下:https://eii.ncue.edu.tw/Novice_apply/

四、本縣辦理「113學年度國中小初任教師導入及薪傳教師增能研習」相關訊息如下(詳如附件2):
(一)研習日期:113年8月22日(星期四)至113年8月23日(星期五),共計2日。
(二)研習地點:花蓮縣吉安國小
(三)研習對象及相關報名方式:
1、本縣113學年度國中小正式初任教師(指113學年度甄選並完成分發之正式教師,包含一般教師、英語專長教教師、特教專長教師及教育部師資培訓公費生)請務必參加2日研習。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2.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並於113年8月16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課程編號:4471268)。
2、本縣特殊教育類科初任教師,8月22日於啟動儀式及「初任教師與薪傳教師經驗分享」後請參加"花蓮縣113學年度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特殊教育初任教師導入方案研習"並於全國特殊教育網登錄完成報名。


3、本縣113學年度遴派配對之薪傳教師。
(1)未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之薪傳教師,請務必參加2日研習。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2.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並於113年8月16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課程編號:4471273)。
(2)已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以上(含初階、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之薪傳教師, 請務必參加第一天113年8月22日(星期四)研習,第二天研習可依其意願參與。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2.inservice.edu.tw/index2-3.aspx)於113年8月16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課程編號:4471274)。

五、請各校協助初任教師依時限報名,並完成研習,另請各校「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業務帳號管理人員於初任教師報到後,協助其更新「服務學校」、「職稱」等資訊,以利本計畫委辦團隊登錄研習時數。

六、參加教育部研習其他提醒事項:
(一)共同線上課程:
1、因每間視訊會議室有950人之人數上限,爰針對各教育階段及縣市進行分組,請參與研習之初任教師依學校所在縣市及教育階段點選所屬之課程教室連結(亦將公告於「初任教師計畫」網站),請依學校所在縣市及教育階段點選所屬之課程教室連結,並於課堂開始前30分鐘進入課程。
2、另請預先下載研習活動主題圖片,作為參與線上研習之背景圖片,圖片下載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ZxmGwxIFuRvTzsAjsq1WeGWsfgDm8nXw/view?usp=sharing
(二)實體課程:請攜帶平板或筆記型電腦等行動載具,以利課程進行。
(三)若發生天然災害,將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宣布停班或停課,該區研習課程即暫停,後續事宜另行於「初任教師計畫網站」公告。
(四)有關旨揭研習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初任教師計畫網站最新消息。

七、薪傳教師資格、職責及獎勵措施,如下說明:
(一)薪傳教師資格
1、基本資格為教學年資5年以上(倘校內無符合年資5年以上之人選者,得改遴派教學年資3年以上之教師,或跨校邀請。)、班級經營與教學表現優良,以及具服務熱忱之正式教師為主,並請各校依序優先聘請符合下列資格者:
(1)具備初階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專業回饋人才、教學輔導教師認證資格者。
(2)具國教輔導團團員身分者。
2、經遴派後,若無前述第一項任何專業回饋人才認證資格者,得至少須補完成初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研習。請報名本縣2日研習(課程編號:4471273)

(二)薪傳教師職責
1、提供初任教師諮詢輔導:包含教學、班級經營、親師相處 與職場適應等問題,可透過對談、諮商、座談、課程研討、結合社群運作等多元形式進行。
2、於每學年度安排初任教師與同領域/科目之教師進行備課 、觀課及議課。
3、每學年至少完成二次諮詢輔導及一次觀課,並由學校於學年結束後統一將其書面資料函文至本府教育處課程科核備。
4、參與教育部與本縣所辦之研習及回流座談等相關會議。

(三)薪傳教師獎勵措施
1、薪傳教師完成初任教師諮詢輔導者補助新台幣2000元諮詢輔導費。
2、每學年得依實際執行成果給予敘獎,以茲鼓勵。

八、請113學年度新進正式初任教師之所屬學校,於113年8月14日 (星期三)前完成初任教師與薪傳教師配對線上填報,網址為:(https://forms.gle/Po1FrCXiGuqYjf6o6)。務必在最後完成填報時上傳「 113學年度初任教師及薪傳教師配對表單」學校核章掃描檔PDF

九、隨文附上附件一「教育部113年初任教師研習課程表」,及附件二「花蓮縣113初任教師及薪傳教師研習課程計畫」,與附件三「花蓮縣113學年度薪傳教師配對推薦表」等附件供參。

十、如有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或任何問題
(一)教育部研習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計畫團隊(電話:04-7232105分機1144、1145)。
(二)本縣研習請逕洽承辦人員吳嘉玹先生(電話:03-8462860分機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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