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 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600066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 文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6000669D號函。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 育署李小姐,電話:(04)3706-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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