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午餐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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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配合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農糧管理計畫,辦理「107年度花蓮縣國中小學有機月推動計畫」定於10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提供全縣公立國中小學師生食用花蓮在地有機米。本計畫執行期間,菜單中主食食材「白米」調整為「有機白米」供應。
爰調整107學年度第1學期使用有機米當日餐費,國小每人每餐新臺幣43.6元。如遇當日使用有機蔬菜,國小每人每餐新臺幣49.6元。其餘非使用有機米當日餐(如紫米、胚芽米、芝麻飯等)仍維持45元,遇到食用有機蔬菜日仍維持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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