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112年6月27日院臺忠字第1125012968號函頒「112年國家防災日推動綱要計畫」、教育部112年6月21日召開「112年度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計畫(草案)研商會議」決議事項及教育部112年7月12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2706號函辦理。 |
二、 | 112年國家防災日訂於9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21分辦理,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至少完成實施計畫「國家防災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流程及注意事項」(如附件1)之「趴下、掩護、穩住」抗震保命三步驟演練。請教師將「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應變參考程序」(如附件2)向學生說明地震避難疏散原則。 |
三、 | 請將「國家防災日海報」(如附件3)公告於學校及班級公布欄加強宣導。 |
四、 | 請依旨揭計畫辦理: |
(一) | 正式演練結束後3天內(9月25日16時前),至校務系統(公務填報序號7026)登錄正式演練日期及參演人數等相關資料。 |
(二) | 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於演練結束後,於112年9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將演練照片上傳至內政部消防防災館網站(https://www.tfdp.com.tw)。 |
(三) | 完成「自評表」與「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成效表」,自評表由評分人簽名後,掃描成PDF檔,併同學校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執行成效表,於112年9月30日前登入本縣防災教育深耕網(http://esd.km.edu.tw/hlcdisaster/Index.aspx)上傳相關資料,包括活動照片、自評表PDF檔及演練實況影片之YOUTUBE網址。 |
五、 | 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幼兒園應於9月份自行訂定演練日期,幼兒園欲接收地震警報請參考「幼兒園地震預警警報接收方式」(如附件4)。 |
六、 | 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得參考「地震演練情境應變」(附件5)擇定災害情境設定進行避震掩護演練。 |
link to http://eschool.hlc.edu.tw/web-set_week_ilc/rest/service/view/public/SWlYZDJjZzNUc1owenh4QU9UOGJmUT09 \ | link to https://www.myups.hlc.edu.tw/modules/tadnews/page.php?ncsn=43&nsn=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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